陕西省行管局局召开全省公共机构节能暨机关后勤改革工作座谈会
11月29日,全省公共机构节能暨机关后勤改革工作座谈会在太原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研究部署了当前机关后勤改革和发展工作。省委副秘书长王进喜、省人大副秘书长赵建平、省政府副秘书长崔国红、省政协副秘书长刘文秀等出席会议。
省政府副秘书长崔国红、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任云峰分别讲话。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办主任范学臣做了《公共机构节能》讲座。省国防工办机关后勤中心、省引黄局行政处以及11个地市的机关事务 管理局做了经验介绍、交流发言。
崔国红在讲话中指出,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直各单位的后勤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认真抓好《条例》的具体组织实施,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中心任务,切实发挥管理、保障和服务的职能作用,努力开创新形势下机关后勤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我省“三个发展”,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山川秀美的新山西贡献力量。
任云峰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和机关后勤改革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全面推进这两项工作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工作座谈会、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三届三次理事会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座谈会会议精神;二是要提高认识、落实措施,尽快推开《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工作;三是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机关后勤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任云峰强调,《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颁布,是我国继《节约能源法》后,专门针对公共机构做好节能工作出台的法律性文件。按照《节约能源法》和《条例》规定,全社会节能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各级发改委,在其指导下, 公共机构节能由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全省的公共机构节能;各市、县也都由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该项工作;省直各单位的后勤管理部门是本单位节能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省直各单位后勤管理部门,都要充分认识抓好此项工作的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提高认识,制定措施,狠抓落实,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和任务,尽快推开《条例》的贯彻实施,要加强对下一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落实的局面,尽快制定本级公共机构的节能规划,建立能源统计、监测、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评价考核体系,要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和设备设施改造。
省直87个单位、11个地市的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负责同志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